福建社科院传达学习《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精神
3月27日上午,福建社科院召开党组(扩大)会议传达学习《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精神和中央、省委疫情防控有关精神。院党组书记陈祥健主持会议,院领导,各所、处(室)、中心主要负责人,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。
会议传达学习了《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精神和3月1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,3月19日、3月26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意见。
会议强调,一要提高政治站位。要充分认识到制定出台《规定》,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。要采取党组扩大会、支部学习会等方式,切实抓好《规定》的学习贯彻,增强“两个维护”的政治自觉,强化守土有责、守土担责、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;二要强化责任落实。要扭住责任制这个“牛鼻子”,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。《规定》明确了党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、制度建设等一系列责任内容,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,深入贯彻落实,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,自觉接受党组织、党员和群众监督,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。要注重建章立制,以落实《规定》为契机,修订完善我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;三要科学精准防控。要落实好省领导的批示要求,做好疫情新形势下的防控工作。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,精准加强疫情跨境输入防控,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后续工作,加快全面复工复产,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。同时,按照有关通知精神,清明节期间要统筹做好文明祭扫、安全生产、廉洁自律等各项工作,过一个文明、安全、廉洁的清明节。